归口单位: 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
起草单位: 重庆市气象局、 中国气象局监测网络司、 黑龙江省气象局、 北京市气象局、 中国华云技术开发公司
起草人: 李良福、 李家启、 覃彬全、 关屹瀛、 潘正林、 关象石、 丁海芳、 李建平、 罗礼高、 付钟、 汤德本、 肖朝伟、 李平、 陈宏、 郭家隆、 陈善敏、 尚杰、 韩承松、 何天成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气象站场室雷电防护原则,对雷电防护区、防雷等级进行了划分,对自动气象站工作室与室外观测场的雷电防护、自动气象站场室接地网络设计施工等规定了技术要求,明确了自动气象站场室电涌防护措施和自动气象站场室防雷装置维护与管理制度。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自动气象站场室的防雷设计、施工和防雷装置的维护。对于安装在其他场所的各种单要素或多要素自动气象站的雷电防护,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