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龚平、 张叶秋、 丁洁、 金巍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丝棉被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与桑蚕丝棉、柞蚕丝棉为主要原料,经制胎并与胎套绗缝制作而成的出口丝棉被的检验。各种蚕丝与其他纤维混合而成的绗缝被亦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