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农业部动物检疫所、 农业部畜牧兽医局、 全国畜牧兽医总站
起草人: 魏荣、 李金祥、 于康震、 贾幼陵、 王长江、 黄保续、 郭福生
本标准规定了对密切接触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感染或可能感染禽和场的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密切接触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感染或可能感染禽和场的人员进行生物安全防护。此类人员包括:诊断、采样、扑杀禽鸟、无害化处理禽鸟及其污染物和清洗消毒的工作人员、饲养人员、赴感染或可能感染场进行调查的人员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