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石油钻井工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华北石油管理局管具工程技术处
起草人: 王艳群、 王趁强、 檀景涛
本标准规定了钻具(方钻杆、钻杆、钻铤、加重钻杆)报废的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钻井作业中使用的方钻杆、钻杆、钻铤、加重钻杆报废的判断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