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JT/T 29.4-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4部分 电动装卸机械修理工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4部分 电动装卸机械修理工 Profressional technique requirements in the communications industry-Harbor Part 4-Repairmen of electrical cargo-handling machines
发布日期:2004-08-17
实施日期:2004-12-01
分类信息
研制信息

归口单位: 交通部人事劳动司

起草单位: 大连港、 天津港

起草人: 唐与良、 孙志伟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电动装卸机械修理工的等级、应知、应会和工作实例。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装卸机械修理工的培训、考核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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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