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南昌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
起草人: 钟鹏、 张陆传、 钱仲明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直流信号闪光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条件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直流信号闪光器(以下简称闪光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