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文体用品标准化中心
起草单位: 青岛昌隆文具有限公司、 乐美文具有限公司
起草人: 程华、 沈春红
本标准规定了文具用品修正液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装有以钛白粉为主要原料,用于覆盖书写、打字、油印等文字图案出现的错误,并能在涂改处重新书写的液体的文具用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