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秦皇岛耀华玻璃钢复合材料公司、 上海材料研究所
起草人: 付秀君、 王小林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改性酚醛塑料球阀(以下简称球阀)的产品规格与命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玻璃纤维为增强材料,改性酚醛树脂为基体,模压成型的玻璃纤维增强改性酚醛低压浮动型球阀,球阀的公称通经为(15~100)mm,使用压力不高于0.6Mpa,使用温度为(-10~120)℃,适用酸(强氧化性酸除外)、弱碱、盐和部分有机化合物介质(见附录B)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