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广东大亚湾核电厂、 广东岭澳核电厂
起草人: 杨茂春、 陈德淦、 晏仲民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高和超高辐射区的确定原则和人员进入的控制措施。本标准适用于运行中的核电厂。退役核电厂和其他核设施的高和超高辐射区的进入控制原则上也可以参考本标准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