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电站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 天津电力建设公司、 北京电力建设公司、 江苏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河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起草人: 杨建平、 郭军、 任永宁、 严正、 张学诚、 张健、 张佩良、 张信林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设计、制造、安装和检修火力发电设备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钢结构和在受压元件上焊接非受压元件的焊接工作,以及主、辅机本体和转动部件的焊接修复工作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碳素钢(碳含量<=0.35%)、普通低合金钢和耐热钢的焊条电焊弧、钨极氩弧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药芯焊丝电弧焊、氧-乙炔焊和埋弧自动焊等焊接方法。其他的材料、部件和焊接方法,可参照本标准制定技术要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