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电力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沈家骅、 杨富、 张勋奎、 李春莲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和主要汽水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检验)工程师等级划分、职责和资格等级考核的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电力行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督管理(检验)工程师的资格审查、培训、考核、发证等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