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交通部公安局
起草单位: 广州海运公安局、 上海海运公安局
起草人: 古建成、 丁海元
本标准规定了船员应掌握的消防知识和技能、船舶消防演习的基本要求、科目和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在我国沿海、内河从事营运的商业船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