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北京市六一仪器厂、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起草人: 邝亦工、 朱龙寅、 蒋茂辉、 曾宁
本标准规定了电泳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说明书,以及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电泳电压不超过5000V缝纫分体式电泳装置,5000V以上的电泳装置和一体式电泳装置可参照本标准的使用条款。本标准不适用于从加样、电泳、染色、脱色、凝胶扫描及结果处理等程序上进行半自动或全自动处理的电泳分析系统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