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商务部
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起草人: 田景惠、 王长江、 孙志玉、 涂安宁、 吴红峰、 张文轩、 高铭伟、 王理民、 王素华、 丁鑫、 尹强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业务的企业,包括加油站、水上加油站和农村加油网点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