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王远忠、 张岳林、 毕延庚、 姜荣富、 姚若东、 黄伟民、 杨承峰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卫生处理意外事故发生的处理对象、内容、程序及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卫生处理意外事故的处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