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付维明、 王艳梅、 战世铭、 董力明、 丁永健、 张岳林、 谢聪贤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卫生质量分级评定的对象、内容、方法与程序和评定结论。本标准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对国境口岸卫生质量的分级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