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熊焕昌、 杨清双、 冯呈瑞、 吴丽虹、 方刚、 张岳林、 黄学军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核和辐射恐怖事件监测的对象、要求、方法、结果判定和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核和辐射恐怖事件的监测和处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