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卫生部临床诊断中心
起草单位: 卫生部临床诊断中心
起草人: 陈文祥、 申子瑜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的具体要求,用标称标度和序次标度报告结果的特性检验不在其列。本标准不适用于常规医学实验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