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商务部
起草单位: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国家儿童营养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浙江省温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江省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江和丰食品有限公司、 苍南县相一想食品有限公司、 苍南县四季香厂、 苍南县天和食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 马立田、 胡军、 曾云礼、 许复新、 刘荣满
本标准规定了抽空软包装卤蛋制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3.1所定义的产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