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锦西化工研究院、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鸿鹤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江山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胡立明、 邢兆伍、 李富荣、 金涛、 王志敏
本标准规定了副产盐酸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安全。本标准适用于由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副产的盐酸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