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普通淡水鱼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草鱼、青鱼、鲢、鱅、鲮、鲤、鲫、淡水白鲳、大口黑鲈、尼罗罗非鱼、奥里亚罗非鱼及其杂交鱼活鱼、鲜鱼。其他食用鲤科淡水鱼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