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商务部屠宰技术鉴定中心
起草人: 朱德修、 金社胜、 赵志云、 张新玲
本标准规定了进入流通领域的畜禽产品卫生操作、卫生管理和产品监测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专营或兼营畜禽产品的商场、超市、肉类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