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商务部屠宰技术鉴定中心
起草人: 房爱卿、 徐息和、 孔令羽、 邢文凯、 王贵际、 张新玲、 金社胜、 吴英、 黄岳新、 王其昌、 吴爱华
本标准规定了生猪屠宰企业的资质等级划分和等级评定条件。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政府许可屠宰的生猪屠宰加工企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