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则适用于M、N类汽车和O类挂车使用的各种类型的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以下简称灯具),包括前照灯、前雾灯、后雾灯、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制动灯、倒车灯、转向信号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等。本规则不适用于回复反射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