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 无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起草人: 陈玉峰、 任小东、 张兴无、 谷友炳、 朱海、 陆国栋、 席正祺、 周山河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勘验照相与视频图像采集的要求和视频图像的贮存及照片归档。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车辆、交通参与人及痕迹物证的勘验照相和视频图像采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