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起草人: 袁定远、 魏小婉、 张一军、 周尚洁、 王惠明、 党林才、 余奎、 赵深山、 李懿媛、 龚建新
本标准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遵循的原则、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深度以及报告编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大中型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以下统称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