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起草人: 杨多根、 党林才、 余奎、 王惠明、 周尚洁、 李宁君、 赵士和、 张一军、 钟廷英、 张性一、 郭建欣、 舒泽萍、 赵深山、 蔡频、 苏丽群、 朱凤贤、 文亚豪、 雷曙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工程招标设计报告编制的原则、工作内容和深度,以及报告的编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大、中型常规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招标设计报告的编制。中型水电工程视需要可适当简化,已建水电站的改建、加固工程及小型水电工程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