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山东电力研究院、 重庆电力试验研究所、 海盐电力仪表厂
起草人: 徐民、 侯兴哲、 郁伟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电能表检验装置的计量性能要求、检定条件、检定项目、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的处理与检定周期。本标准适用于使用中供检定0.02级及以下等级的交流电能表用检验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检定,也适用于修理后装置的验收试验。对新购装置的验收试验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