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常州能源设备总厂有限公司
起草人: 何正秋、 李传兰
本标准规定了喷淋式海水淡化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热水或热水和蒸汽为热源,采用喷淋方式、真空沸腾蒸馏,将海水转化为淡水的装置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