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西北电力设计院
起草人: 员:高希洪、 谢玉和、 范家正、 王中阳、 张伟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调度端和相关发电厂(包括水力发电厂、火力发电厂、核电站)、变电站(包括开关站和直流换流站)有关调度自动化部分的设计要求。本标准适用于:1.0.1 省级及以上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设计、初步设计。1.0.2 省级及以上电力系统调度中心工程设计。1.0.3 省级及以上电力系统调度中心直接调度管辖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水力发电厂、火力发电厂、核电站和变电站(包括开关站和直流换流站)工程设计中有关调度自动化部分设计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