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四川中核环境保护与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四零四厂
起草人: 史永成、 梁禹
本标准规定了核燃料后处理厂退役源项调查的取样原则、取样点设计、取样方法、样品预处理、辐射防护和质量保证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燃料后处理厂退役源项调查时构筑物、系统和设备的取样。其他类型的核设施退役源项调查取样可参考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