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北京医疗器械检验所、 北京松上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毕春雷、 胡冬梅、 岳卫华、 傅宇光
本标准规定了半自动生化分析仪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标签、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对各种样品进行定量分析的半自动生化分析仪(以下简称分析仪)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