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市涂料研究所
起草人: 童国忠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涂料稀释剂、防潮剂水分的定性测定和气相色谱定量分析方法。本标准的气相色谱法定量分析适用于含水量0.02%~3%的稀释剂和防潮剂。当含水量为0.005%~0.02%或3%~5%,本方法仍可使用,但实验误差可能增大。特种稀释剂、特种防潮剂中的水分测定,按有关产品标准规定进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