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
起草人: 李跃平、 吴豫强、 张树朝、 石磊
本部分规定了炭阳极用煅后石油焦中微量元素的测定方法。本部分适用于炭阳极用煅后石油焦灰分(质量分数)小于1%的样品中的微量元素的测定,也适用于石油焦、预焙阳极以及煤沥青中微量元素的测定。对于元素浓度超出检测范围上限的,通过适当的稀释后进行测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