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集成电路IP核标准工作组
起草人: 肖立伊、 叶以正
本规范规定了集成电路IP核本规范为集成电路IP核(Intellectual Property Core,以下简称IP)转让中(IP从供应者/创建者到用户/集成者的传递)供应者/创建者应提供给用户有关IP必要的信息和IP的交付项。本规范的目的就是明确和指定必要而充分的信息,以便简化选用IP的过程。这组信息应使用户正确地评估拟选用的IP的适用性和可行性。这组信息还应能指导用户成功地将IP集成到其设计中去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