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MH/T 3011.18-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8部分:民用航空器的风害防护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8部分:民用航空器的风害防护 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 -- Ground safety -- Part 18:Prevantion and handling for wind disaster for civil aircraft
发布日期:2006-12-08
实施日期:2007-04-01
分类信息
研制信息

归口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起草人: 魏民、 徐超群

标准简介

MH/T 3011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风害的预防、保护和处置原则。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大风天气下的风害防护。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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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