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和短流程电炉钢厂的总体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企业中的配套焦化厂和企业自备火电厂的清洁生产审核及绩效评定分别执行国家颁布的相应专业标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