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国电通信中心、 湖北省电力调度中心、 山西电力通信中心、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信息通信管理中心、 河北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国电通信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郑福生、 贾小铁、 李建德、 郑晓东、 刘维、 王兆佩、 徐书贤、 聂天明、 普春滨、 张朝霞、 白晓杰、 曾京文、 武志栋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光纤通信工程中的验收组织管理以及工程中的光缆线路、光通信设备、通信电源系统、机房环境和工程文件的验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电力光纤通信工程,作为光缆线路、光通信设备、辅助设备和配套设施验收的依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