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电站金属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 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
起草人: 刘忠泽、 姜求志
本标准规定了对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的检查、维修、调整、改造的基本技术要求,也规定了汽水管道与支吊架异常问题的处理方法和基本程序。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的检查、调整、维修和改造,其他管道与支吊架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核电站一回路管道、非钢制管道、内衬管道以及其他专门用途的管道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