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水电站自动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平诗、 李志祥、 王东林、 罗仁彩、 张润时、 张新军、 陈国庆、 邵秋葵
本标准规定了大中型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简称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的一般原则。规定了监控系统的运行操作、故障处理及日常维护、技术改造及技术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管理。梯级水电厂和水电厂群的集中计算机监控系统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