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钟强、 刘金宏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非核级设备维修活动应满足的质量保证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营运单位,也适用于所有参与核电厂非核级设备维修工作的单位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