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起草单位: 贵州省水利厅、 湖南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起草人: 黎展眉、 王良之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中的2级、3级砌石坝或坝高超过50m的4级、5级砌石坝的设计。其他砌石坝设计可参照使用。对于坝高过100m的砌石坝,设计时应进行必要的专题研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