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器具与配件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起草人: 李宝忠、 李瑜璋、 韩翔、 金韡、 施巍、 殷海波、 朱贇
本标准适用于仅供消防部队紧急救援且无其他任何可替代方法时所使用、限定最大救援高度不超过16 m的各种消防救生气垫,本标准不适用于训练用或其他用途的气垫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