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鲍芳、 吴仲尧
本标准规定了核燃料后处理厂退役设计的安全准则。本标准适用于正常关闭的核燃料后处理厂的退役设计。非正常关闭的后处理厂以及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的退役设计也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