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戴根有、 姜维俊、 文四立、 万存知、 李晓枫、 李斌、 黄慕东、 杨竑、 陆书春、 李曙光、 姜雪涛、 杨颖莉、 李建云、 景芸、 丁卉、 龙文征、 陈炎、 赵燕、 张丽红、 杜国庆、 孙卫东、 方景星、 胡志龙、 史永恒、 陈敏、 宋佳宾、 李振宇、 张愈强、 马文洛、 袁敏
本部分规定了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准则、信用评级的跟踪与检验、信用评级业务的质量检查和信用评级业务数据的管理与统计等内容。适用于信用评级市场信用评级业务的管理和控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