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张鑫、 李占全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物项包装、运输、装卸、接收、贮存和维护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物项从生产制造厂对物项检验合格后到物项从核电厂现场仓库出库期间的包装、运输、装卸、接收、贮存和维护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