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集成电路IP核标准工作组
起草人: 张溯、 叶以正
本规范的最终目的是,尽可能地推动最终用户在其产品的集成和芯片级验证过程中重用IP供应商所交付的验证环境。通常,验证环境由测试平台、模型、脚本文件和其他交付项组成,本规范对此进行详细说明。本规范没有对给出的各种功能验证方法作具体解释说明,也不要求在验证中用到全部方法。在用到某种方法时,应参照本规范中相应条款对该方法的说明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