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交通部人事劳动司
起草单位: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彭进娥、 刘峥
本部分规定了港口码头劳动定员所涉及的人员术语及其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港口件杂货、煤炭、集装箱、散货、油和客运专业码头的劳动定员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