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MH/T 3014.5-2007
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5部分:航空器材检验、储存、发付 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5部分:航空器材检验、储存、发付 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Aviation material--Part 5:Aviation material receiving inspection,storage,issuing
发布日期:2007-10-16
实施日期:2008-02-01
分类信息
研制信息

归口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起草人: 韦国锋、 孙作琪、 张咏梅、 王铁

标准简介

MH/T 301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材检验、储存、发付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器材的检验、储存、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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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