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济南华鲁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开盛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香料研究所
起草人: 周洪仁、 刘克胜、 刘冰、 周益群、 金其璋、 杜世祥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山楂核烟熏香味料Ⅰ号、Ⅱ好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对以山楂核为原料,在800℃以下经干馏(无氧裂解)、冷凝、分离等方法制得的水溶行烟熏香味料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不适用于与水不相容的油状物及由其制得的产物和由其他材料或其他方法所制得的产物,如木醋酸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